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陈涛 文章来源: 时间:2018-05-02 点击数:

各院(部)、各有关职能部门: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我校教学工作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进一步促进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整改工作,经研究,定于2018年5月2日—5月19日(第9~11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重点和检查方式

检查范围:本、专科全日制教学的各个环节;检查重点: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重点整改部分;检查方式:以院部自查为主,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进行重点项目抽查。

二、检查内容

(一)院(部)自查工作

院部可成立项目检查工作组,重点组织以下项目的检查工作:

1.检查课堂教学情况。常规检查:本学期所开课程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以及教学内容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体现、教师教学方法、学生学习方式、教材选用、作业布置批改等方面的情况;检查任课教师教学纪律和教学环节执行情况,学生的出勤及课堂纪律等教学秩序情况。重点检查:教师对教学内容深度和广度的把握、驾驭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方法与教学策略的运用、学生深度思维的启发、理论联系实际以及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等情况。

2.检查实验教学开展情况。检查实验课程教学大纲制定与执行情况,实验项目中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占比,实验开出率,实验指导书使用,实验报告撰写,实验效果,实验记录等情况。

3.检查试卷命题、评阅及归档情况。检查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材料(试卷)的整改归档工作以及不及格(缓考)课程补考材料的归档工作;对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考试试卷命题、评阅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4.了解师生意见和建议。召开师生座谈会,听取任课教师与学生对课程安排、教师授课、教学条件、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教师与学生提出的问题。对于学生反映特别强烈的课程,主管教学的领导要及时与教师沟通,帮助教师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5.检查2018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情况。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与管理情况,通过教务系统本科论文管理模块于2017年5月19日前完成论文选题、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的上传工作。

6.检查学生实习实践情况。审查实习教学大纲、实习教学计划的执行,实习教材、实习指导书的使用情况;审阅学生的实习日志、实习作业、实习报告等;通过座谈、访谈等形式了解学生实习效果及其对实习单位、教师指导的满意情况等。

7.检查和落实听课制度的执行情况。根据《山东女子学院听课制度》(附件5),对本部门领导、教学督导员、教研室主任、专任教师、辅导员等听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对没有按计划开展听课的人员集中安排听课,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

8.组织教师对任课班级学生开展课程学习体验调查。(该项检查内容用于引导教师自身教学改进,不需要统计汇总;学生课程学习体验调查参考题目见附件4)

(二)教务处重点工作(人事处配合)

1.检查课程资源建设情况。重点是全校课程总量及任选课程数量与“突出个性教育”和学分制的适应情况,通识教育课程、应用型课程体系建设情况等。

2.检查学业导师指导情况。根据各学院制定的学业导师制实施细则,核查二级学院2017级学业导师制实施、效果情况,抽查调研学生对学业导师指导的满意情况。

3.检查教学团队及专业带头人建设情况。自合格评估至今,教学团队、专业带头人建设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包括已建省、校级教学团队名称及数量,专业带头人中的高职称、高学历情况。

4.检查教师发展工作情况。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教师发展计划、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等。

5.检查实验技术人员配备与培养情况。与评估时相比,实验技术人员数量的变化、职称、学历及专业化程度。

6.检查业界专家、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情况。包括数量及各院部、专业的分布,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

7.教学管理队伍建设情况。校院二级教学管理队伍的数量、职称、学历及教学研究情况等。

8.检查顶岗实践教师在企业工作情况。顶岗实践教师数量及所在企业名称,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等。

(三)人事处重点工作

1.检查高层次人才建设情况。与评估时相比,高层次人才总量的变化、新引进人才情况。

2.人才培养培训情况。包括国内外访学、攻读博士学位情况等。

(四)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重点工作

1.组织校级教学督导专家开展课堂教学听评课指导工作。

2.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考试试卷的专项检查工作(具体检查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3.组织学生教学信息员对本学期1-8周的教学情况开展调查。

4.召开教师座谈会:定于5月10日(第10周)周四下午2:00,在办公楼第四会议室召开。请各院(部)将参加教师座谈会的教师名单(每教研室派代表一人)电子版于第9周周五(5月4日)前发送至yx6785@163.com,联系人:陈涛,电话:86526517。

5.组织学生教学信息员开展教学纪律检查工作。

三、组织实施及相关要求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抓住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真正把期中教学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任组长,校级教学督导专家、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各院(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组,全面负责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二)各院(部)成立由院长(主任)为组长,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为副组长,院(部)督导、教研室主任等为成员的期中教学检查小组,并成立项目检查工作组,明确责任与要求。

(三)各院(部)要按照学校总体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撰写期中教学自查报告。(自查报告模板及撰写要求见附件1)

(四)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对各院(部)期中教学自查报告进行梳理归类,对师生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至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五)院部督导和每位教师在听课过程中,要对本人在学期末评教中的每一位评教对象开展听课,认真记录授课情况,填写《山东女子学院听评课记录表》(附件7),作为学期末评教的重要依据。

(六)各院(部)于2018年5月24日前将“期中教学自查报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yx6785@163.com(纸质版材料院部留存),联系人:陈涛,联系电话:86526517。

《山东女子学院听评课记录表》(附件7)和《山东女子学院课堂纪律检查表》(附件6),各院部留存。

附件

附件1:《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自查报告(模板及要求)》

附件2:《学生座谈会情况记录表》

附件3:《教师座谈会情况记录表》

附件4:《学生课程学习体验调查题》

附件5:《山东女子学院听课制度》

附件6:《山东女子学院课堂纪律检查表》

附件7:《山东女子学院听评课记录表》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