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实施条例

作者:陈涛 文章来源: 时间:2018-04-13 点击数:

(鲁女院字〔201582  2015723日)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教学工作的信息反馈,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动态,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主体作用,使学生信息员工作规范化,特修订本条例。

第二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是为学校教学工作提供信息的组织,在教务处的组织领导下组建并开展工作,主要进行一线教学信息的收集与提供,为学校的教学工作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应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向教务处反映所在专业的教学情况,真实反映教学运行状态的相关信息,反映学生的心声,提出合理化建议,发挥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并配合教学管理部门积极开展教学调查。

第二章  聘任条件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聘任条件

(一)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

(二)品德优良,思想觉悟高,作风正派,敢说真话,能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三)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四)有主人翁精神和责任感,有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关心学校事业发展,热心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

(五)团结协作,能较好地与老师和同学进行沟通,能代表同学反映意见。

(六)有较强的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和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第五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职责

(一)反映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手段、教学过程各环节(包括备课、课程设计、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实践环节、考试等)的意见和建议。

(二)反映学生对教学管理工作(包括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与落实、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教学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教学质量监控等)的意见和建议,如新的管理措施实施后的反响,教学管理过程中的问题与不足、成功的管理经验、好的管理建议等。

(三)反映教师遵守教学纪律的情况,包括教师上课迟到、提前下课、上课接打手机的情况,缺课、代课、串课的情况,由于课前准备不足延时上课的情况等。

(四)反映学生上课出勤、课堂纪律、实验实习、作业、考试考风等方面的情况以及课内外的学习状况。

(五)反映教学基本设施和教学仪器的使用情况与存在的问题,包括教室、自习室、实验室、实验仪器、多媒体设备、图书资料等。

(六)协助教务处和各相关教学单位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七)参加学生信息部组织的会议及各项活动,积极参与教学调查,提供有价值的宣传稿件、调查报告或研究论文等。

第三章  工作方式及要求

第六条  教学信息采集的基本方式

(一)根据本人参加教学活动亲历的事实形成记实性信息。

(二)结合本人参加教学活动的感受与参加同一活动同学们的感受形成有代表性的意见与建议。

(三)本人未参加,根据其他同学对所参加教学活动的反映,经过调查属实而形成反馈信息。

第七条  教学信息反馈的基本方式

(一)信息员应按照《山东女子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信息反馈表》(见附表1)的要求填写、反馈有关的教学信息,遇有时间性很强的重要信息,可直接口头报教务处。

(二)通过电话、教务微信、微博、学生信息员QQ群等渠道随时向教务处反馈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要求

(一)客观公正地做好信息收集与反馈,不受个人情感和其他因素影响。

(二)认真按规定收集反馈信息,不遗漏重要的教学信息。

(三)认真填写、每周一按时上交反馈表,对信息的表述要做到事实清楚、情节准确、简明扼要、内容完整(包括必要的人、事、时、地、因、果等要素)。

(四)原则上应署真实姓名反馈教学信息,以便教务处调查了解反馈信息和作为评选优秀信息员的依据。教务处与其他接触信息的人员,对反馈信息的信息员负保密责任。

(五)应注意教学信息反馈渠道的专一性,不随意扩大反馈信息的知晓范围。

(六)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工作在课余时间进行,不影响其正常学习。

第四章  组织管理与考核

第九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的组织管理

(一)教务处组织设立学生教学信息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成员由各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小组组长担任。

(二)各学院设立教学信息小组,设组长1名,信息小组成员由各班教学信息员组成。

(三)每个班设学生教学信息员1名,通过个人自荐或班委会推荐,填写《山东女子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登记表》(见附表2),交教务处备案。

(四)经教务处组织,学生教学信息部每学期开学初和结束前各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安排工作计划和进行工作总结,学期中定期召开学生教学信息员会议,反馈教学信息,研讨广大同学在听课、学习中遇到的问题。

(五)教务处负责信息的汇总反馈。属教务处职责范围内解决的问题,由教务处处理;需有关教学单位或职能部门负责处理的,由教务处及时通知各单位;需学校统筹考虑解决的,由教务处向校领导反映。

(六)学生教学信息员如中途退出,须事先向教学信息部提出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重新确定人选。

(七)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学生教学信息员,经教学信息部与教务处共同审查后予以撤换。

第十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学年考核

学生教学信息员每学年考核一次,根据反映教学信息的数量、准确度、工作总结、参加活动等情况,评选“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五章 

第十一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鲁女院字〔2011105号中的《山东女子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1.山东女子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表

            2.山东女子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登记表

            3.山东女子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统计表 

 

附件1

山东女子学院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表

信息员

   

专业

班级

所在

学院

欢迎您对学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手段、教学管理及条件(如教室、实验室等)、教学秩序、教师上课情况等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以及学生的听课、实验实习、作业、考试等学习状况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我们将认真考虑您的意见,调整我们的工作,使学校的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

做得更好。

请您将此意见表交学生教学信息部。

情况反映

及意见

措施及

建议

联系办法:                                                       

 

附件2

山东女子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登记表

登记日期:

学院

专业

年级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政治面貌

职务

籍贯

特长

联系

方式

所在宿舍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其它方式

自我

简介

(包括获奖情况、对教学工作的认识等)

 

 

附件3

山东女子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统计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学院

专业

年级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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