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各院部教学督导组人员的通知

作者:陈涛 文章来源: 时间:2018-03-08 点击数:

各院部:

为了强化教学管理,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更好地发挥院部教学质量管理主体作用,请根据院部和人员调整情况及时成立或完善院部教学督导工作小组成员。

督导组是各学院教学工作的质量监控、督导、评估和决策咨询机构,在分管教学的院长(副院长)领导下,开展学院教学秩序、教学管理、教学水平、教学质量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工作;在学校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及各类专项重点检查中,配合校级教学督导委员会开展工作。院部教学督导组应根据本单位教学工作特点,在日常教学和管理中相对独立自主、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加强院部督导组建设,对于规范院部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强化院部办学主体地位具有重要作用。

一、院部教学督导员任职资格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强,作风正派,实事求是,有较强奉献精神和责任心。

2.熟悉国家教育教学方针、政策、法规,长期从事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3.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二、具体要求

1.人员组成:督导小组成员一般为5—7名,包括正副组长各一名,联络员1名,原则上由院长或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组长。

2.报送时间和地点:2018年3月20日前将教学督导小组名单纸质版加盖院部公章后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电子版发送至:yx6785@163.com。

3.联系人:陈涛

工作地点:行政楼326办公室

联系电话:13969185807

附件1:山东女子学院院(部)教学督导组督导员工作职责

附件2:山东女子学院优秀教学督导员评选办法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18年3月8日